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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2024学年,湖南农业大学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符合条件的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和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落地,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切,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持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宣传部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分管信息与网络中心的校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集体研究审议信息公开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不断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信息公开成为思想自觉和工作常态。
(二)严格制度执行,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湖南农业大学党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湘农大党发〔2022〕42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2〕116号),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精准、更可操作,更高效率。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学校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主责部门、工作程序和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与发布工作程序,并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由宣传部牵头持续开展了对学校各级各部门开办的政务类、媒体类等机构类网络平台的调查摸底,以及各类宣传橱窗和宣传栏的整改活动。
(三)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针对基建、财务、后勤、资产、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信息化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公示栏、网站网页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丰富具体内容,让师生员工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如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逐条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向校内师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如人才引培、业绩奖励、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均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力
2023-2024学年,学校有效利用传统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unau.edu.cn)、学校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unau.edu.cn/kstd/jzyg/ xyxx/xxgk/)、教育阳光服务平台(http://sun.hunau. edu.cn/)、办公系统及二级单位网站面向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发掘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扩大新媒体影响力,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向关注用户推送学校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健全了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年鉴、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学校还通过召开教师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各种形式,深入传达上级精神,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面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范围。鼓励各二级单位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工作进展、温馨提示、办事指南等重要信息。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
2023-2024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除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主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办公系统、校报、校园广播、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信息,共计7100余条。其中,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发布各类信息1445条、办公系统发布各类信息1530条、微博发布信息2501条、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312条,出版年鉴1期、校报17期、《湘农工作》6期、播发校园广播841期,教育阳光服务网络平台受理并回复各类诉求456条(含省教育厅下发265条)。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校历、部门设置、学院设置、人才培养、招生就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图书资源、数字校园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双一流”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合作办学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教职工收入分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信息公开情况。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依法办学、依法理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学校每年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包括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
(1)财务制度公开。校内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发布执行,并在计 划财务处网站公开。
(2)财务预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本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在学校官方网站按规定格式公示经上级部门批复的学校预算及其相关说明;二是通过学校教代会财务工作报告通报学校财务预算情况。
(3)财务决算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年度收支总额及收支结构情况。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在学校官方网站按照规定格式公示经上级部门批复的学校财务决算及其相关说明;二是通过学校教代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形式公开财务总收支及收支结构;三是通过学校年鉴公开学校整体财务状况,包括学校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情况。
(4)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学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的主要方式:一是在缴费处和学生公寓、住宿区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公示牌;二是在学校招生简章、校园网站进行收费公示,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等,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费,坚决执行教育收费许可制度。
2.招生信息有关情况。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社会满意的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计划、章程、投档分数线、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对外公开,全方位接受省级招办和社会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一致好评。
(1)学校招生省份、类别、批次等基本情况。学校招生类别多,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水利特岗、职高对口、专升本等类别;招生批次多,包括艺术类提前批、公费定向师范生提前批、特岗生提前批、普通本科批等;录取省份广,涵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
(2)规章制度健全、招生宣传行为规范。学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印了2024年招生简章和各类宣传资料;制定了“阳光工程”实施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监察实施细则、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聘任办法及有关规定、录取工作人员守则、网络机房和设备管理、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远程录取工作流程、调档比例及档案审阅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原则等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执行《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管理规范、有章可循、执行严格。
(3)招生信息公布全面、及时。学校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多,包括张贴、发放招生简章海报及折页;工作人员赴多地现场咨询会与考生面对面交流;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腾讯企点QQ、掌上高考APP、智能机器人问答系统及时发布招生信息;通过教育部、各省市招生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开展办公室电话咨询和学校现场咨询等。发布招生信息及时、全面,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简章、综合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答考生问、外省各类别录取分数线、本省分类别分专业分数线、考生录取信息、考生到档信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合格名单、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的EMS信息等,真正做到了各类招生录取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
(4)招生监督渠道畅通。招生、录取工作各个环节,录取现场的管理、录取过程的实施、各录取环节的实施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学校纪委、监察、安全保卫部门全过程参与招生;监督电话面向全社会公开,接受举报。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人事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公开招聘信息公开。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学校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学校官方网站等广泛发布招聘信息。经个人网上报名、学院资格初审、学校资格复审、按照公开招聘方案组织笔试、试讲、面试等考核,最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审查备案,确定正式录用。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内部岗位等级晋级信息公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小组以学院党政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成员为主,原则上为 7或 9人;专职辅导员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由牵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小组,原则上为 7或 9人。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审核、备案,学校开展了第三轮岗位聘任期间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内部岗位等级晋升微调工作,由二级单位和各系列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小组推荐、评审,在政务办公系统公示3—5天无异议后,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任,并按相关政策签订岗位变更聘用合同。
(3)人才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推荐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公示后推荐申报,有推荐名额限制的,通过学校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评审后,按要求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上报。二是人才引进信息公开。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学术委员会专家论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定。三是人才考核信息公开。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4)职称评审信息公开。学校职称评聘工作从材料申报、资格审查、参评人员资格及材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等,每一个环节都在二级单位或学校办公系统进行信息公开。学校不断优化评审机制,学校纪委全程监督,要求相关人员全力做好会后的保密和协调工作,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5)五险一金信息公开。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记账户”管理模式、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工资异动、调整2024年度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等信息均及时在学校办公系统公开,保障教职工利益。
(6)其他信息公开。教师资格认定、业绩奖励项目、优秀教师、青年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光荣从教40年”、年度人物等名单信息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在办公系统公示,评选结果以公文形式在办公系统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未收到个人或组织对学校信息公开的申请;不予公开的信息由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定密和保密处理。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审、学校重大事项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办公系统、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学校师生员工对此类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信息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校及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就业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社会公众对学校此类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度,学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统筹联动,强化公开审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面对一些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时,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还不够;学校信息公开载体和手段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精细化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加强过程管理和精细化指导,组织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补联动,进一步拓展和整合信息公开的新兴媒体渠道,主动及时公开信息,保障师生及社会大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提升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法学专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加强校内各单位及时沟通、交流互动,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加强与兄弟高校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人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定期开展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动态监管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及时、准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一)重点事项公开情况摘选
1.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
https://www.hunau.edu.cn/tzgg/
2.关于财务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403/t20240308_127629.html
3.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403/t20240320_278054.html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409/t20240903_396851.html
5.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407/t20240704_394089.html
6.湖南农业大学关于2024学年学生收费的公示
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409/t20240911_430225.html
7.湖南农业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文与外语学院院长公告
https://www.hunau.edu.cn/tzgg/202401/t20240119_127628.html
(二)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均按规定在相关载体发布。
湖南农业大学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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