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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7/02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定于202076日至821日放暑假,后勤服务人员休假由后勤保障中心安排。822日、823日学生报到注册,824日正式上课。处级干部须于820日到组织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另行通知。

二、 期末和暑假有关工作安排

1.疫情防控工作。假期全校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校园人员需出示教工卡或出入许可证、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学生宿舍园区封闭,所有在校学生原则上一律离校。对于有科研任务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暑假期间教职工确需外出的,需要报告所在单位,包括外出同行人、目的地、往返方式、乘车(乘机)车次(航班号),紧急情况联系人等,各二级单位建立教职工外出登记台帐。往返家校和外出期间须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做好第九次党代会筹备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党代会相关筹备工作。

3.考务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线上教学要求,组织好线上教学考试(考核),放假后两周内组织完成成绩登录工作,确保学生开学前一周可进行成绩查询;教务处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2020年专升本考试选拔及录取工作,完成好2020专升本扩招任务;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考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研究生院要按计划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的返校离校工作。

4.招生录取工作。教务处要认真做好2020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要在规范招生行为的前提下,做好成教和自考招生工作;各二级单位不得为社会中介提供办公用房和以培训的名义变相招生,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学校继续教育专门督查小组要加大对继续教育违规招生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学校声誉。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学生公寓和教室管理。学生公寓暑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经学校同意,特殊情况留宿的学生须服从学生公寓暑期管理要求,导师负责留宿研究生的管理;各培养学院负责暑期本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教室一律关闭,如需使用,须由教务处开具证明。
    6.
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线学习和考试情况。团委、研工部及各学院视疫情防控进展,组织本专科生、研究生开展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就地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开展社会调查、科技推广和服务,锻炼和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7.基建维修工作。基建处、后勤保障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要利用暑假督促校园基础设施设备和学生宿舍提质改造等项目抓紧完成,并会同有关单位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桌椅和一般设备进行检修,为下学期新生入住、学生上课做好准备,同时要保证暑假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校内银行外迁及校园书屋建设工作。
  
8.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科技处、社科处要及时跟进科研项目和平台的申报进展情况;要督促相关科研人员和实验人员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组织好综合试验站、特色产业基地的考察与检查工作;组织部和各有关部门、学院,要切实做好花垣县望高村的扶贫脱贫工作。

9.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要提前做好教材的采购和发放工作,并协同各学院将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到人。

10.其他工作。对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而未完成的其他工作,各单位要抢抓时间,主动推进落实。

三、暑假安全稳定工作安排

各二级单位要始终把安全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在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放假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校期末安全检查发现的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重点加强图书馆、生命科学楼、各学院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监管,妥善保管好贵重仪器和物品,切实消除安全、消防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利用假期对校车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性能检查,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完备校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确保出行安全。对校内建筑工地和危险区域要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切实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放假前,学工部、研工部和各学院要线上线下同时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师生严格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不得参与邪教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及其违法乱纪活动,不得乘坐拼装、报废、农用、货运等非法营运车辆和严重超载的车辆、船舶,不得下河、下塘游泳,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暑期进行的学生社会实践、社会考察等活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和各学院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3.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和校园巡逻制度。保卫处要坚持彻夜巡逻,及时查处各种隐患,严防偷盗、火灾等事故发生。

4.假期值班安排。各二级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的守护工作,已安排了长期门卫和守护人员的部门,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各二级单位值班安排于74日下班前报送至党政办、保卫处、纪检监察室。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指挥、协调处置;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允许出现脱岗现象。如因个人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暑假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除外)。

假期报警电话:8461284084618113

四、有关纪律要求

1.广大教职工要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学校八项规定,清廉度假,廉洁生活。各二级单位要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培训和研讨会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大通〔201352号)和《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农大〔20197号)的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组织本单位职工外出旅游。不得以学习考察、培训、研讨会等名义,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出国(境)。经批准外出参加研讨会议、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费用应从严控制,费用报销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湘农大〔201724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报销旅游考察费。未经审批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各二级单位利用暑期开展党员教育或工会活动的,必须主题明确,意义明显,量力而行,不得以党员教育和工会活动的名义进行变相旅游,在活动中不得出现有损党员形象、有损学校声誉、有损高校教师形象的言行。活动费用只能从党员和工会活动专项中列支;活动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活动地点、参加人数、活动日程、经费预算、经费来源等)必须报组织部或工会备案。

3.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树立抓早抓小意识,对职责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象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湖南农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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