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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 2015/04/21   作者:   点击: 次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 我校决定5月1日(星期五,劳动节)放假,与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5月4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值班、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从5月4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上  午

下  午

起   床:6:00

早   操:6:10——6:30

早 自 习:6:40——7:20

早   餐:7:20——7:50

预   备:7:50

第一节课:8:00——8:45

第二节课:8:55——9:40

课(工)间操:9:40——10:05

第三节课:10:05——10:50

第四节课:11:00——11:45

机关办公:8:00——11:40

午   餐:12:00——12:30

午   休:12:30——14:20

预   备:14:20

第五节课:14:30——15:15

第六节课:15:25——16:10

第七节课:16:35——17:20

第八节课:17:30——18:15

机关办公:14:30——18:00

晚   餐:18:00——18:50

晚上上课:19:30——21:10

学生晚自习:19:30——21:30

就   寝:22:30

熄   灯:23:00

特此通知

党委办、校长办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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