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在学术报告厅举行。副校长曹福祥主持,全体在家校领导、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全体处级干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南方粮油作物协同创新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学习第一阶段由校党委书记周清明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第二阶段由公管法学院江万里博士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首先,周清明就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作了专题报告。他结合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综合分析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重要举措。
周清明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这一重要举措,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周清明指出,2018年湖南“三农”工作总体思路要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以乡风文明为保障、以治理有效为基础、以生活富裕为根本,着重落实调结构、提品质、促增长、促转型、增动能等五项重点工作。
结合我校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周清明强调,我校是省内唯一的省属重点农业本科院校,要肩负起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使命,聚力人才培养服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聚力继续教育服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培养基层组织队伍;聚力智力服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提供乡村建设规划支持;聚力科技服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提供村级产业发展智慧。
随后,江万里从宪法的主要内容、2018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内容、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等3个方面介绍了2018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改是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